一、房產遺囑的無效條件有哪些
遺囑無效的情形:
(1)遺囑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由于遺囑繼承人的原因導致遺囑無效
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放棄繼承權、先于被繼承人而死亡的。當然,嚴格來說,這3種情況應是遺囑內容無法實現,并不是遺囑無效。但是,我們看到這3種情況和遺囑無效的法律后果一樣,在這里也把它歸類于遺囑無效。
(4)遺囑內容涉及到被處分過或無權處分的財產
(5)遺囑違反法律強制性撫養(yǎng)義務
(6)遺囑形式不合法導致的遺囑完全失效
(7)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間沖突造成遺囑無效
(8)立遺囑人表明對財產的處理辦法,但卻在去世前,未清償立遺囑人的全部債務,那么,其遺產在清償全部債務后,有可能變成了負資產,這種情況下,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卻繼承不到任何財物,那么,這份遺囑就是事實上的無效遺囑。
(9)遺囑的內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遺囑所附的條件根本不可能實現,這種遺囑無效。
二、有效的遺囑必須的條件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實具體體現在如下幾種情況中:
1、脅迫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2、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3、被非遺囑人假造的遺囑;
4、被篡改的遺囑;
5、遺囑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tài)下所立的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guī)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繼承房產的程序
(一)、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xù)。
(二)、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四)、所需費用
1、繼承公證費繼承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或按照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3、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交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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