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違法辦案去哪里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可以調查下一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必要時也可以調查所轄各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經派出它的監察機關批準,可以調查下一級公安機關領導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調查結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應當向處分決定機關提出處分建議,由處分決定機關依法作出處分決定。
起訴警察違法辦案,不能直接起訴警察,警察的執法行為是執行職務,所以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當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侵犯普通公民的合法權益,警察所屬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所以警察違法辦案,不可以起訴警察本人。
二、刑事法律警察違法辦案,不能起訴國家機關
但是在刑事方面,國家機關是不能起訴的,公檢法是刑事的辦案機關,由于偵查、檢察、審判和科技水平的局限,難免不會弄錯案件。所以,可以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是作出有罪判決的法院,應該向法院的賠償委員會申請國家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賠償。國家賠償法第七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人民警察法》明確規定,第四條 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忠于職守,清正廉潔,紀律嚴明,服從命令,嚴格執法。
第四十六條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以上就是警察違法辦案的處理方法,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警察違法辦案的相關情況,我們可以向警察所屬的行政機關要求賠償,如果警察在違法辦案過程中還造成了其它的人身財產損失,或者嚴重的違紀情況,還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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