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
法院受理民事遺產繼承案件快三個月,尚未開庭合理否,審理期限不是不能超過三個月嗎?
律霸網律師解答:
一審民事案件簡易程序3個月,普通程序6個月,要看你的案件適用的是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可以轉化為普通程序。如果你是普通程序審理3個月未開庭符合法律規定期限。
相關法律知識:
為提高訴訟效率,確保司法公正,審判實踐中,人民法院一定要嚴格遵守有關審理期限的規定,在具體適用中注意把握以下幾方面:
1各類案件的審理期限。(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可延長3個月。(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不得申請延長,如無法按時審結,應轉入普通程序。(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4)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由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延長3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不服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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