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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發生打架斗毆等治安事件后,派出所會出警,將當事人帶回做筆錄。公安機關處理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據是《治安處罰法》。對于治安案件,公安機關有相應的辦案程序和辦案期限。之所以有期限的規定是為了提高辦案效率。那么治安案件辦案時限是多久?下面小編給大家講解下相關知識。
一、治安案件辦案時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時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边@條規定就是要求公安機關應當切實提高辦案效率,保證在法定期限內辦結治安案件。對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逃跑等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調查取證,及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不能因已超過法定辦案期限就不再調查取證。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逃,導致無法查清案件事實,無法收集足夠證據而結不了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向被侵害人說明原因。
二、治安事件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治安案件裁決程序: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簡單程序:對案情簡單、因果關系清楚、行為人承認違法事實,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罰款,或者罰款超過50元而對處罰人沒有異議的現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可以適用當場處罰。
2、普通程序:
(1)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
(2)傳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傳喚的,使用傳喚證。對于當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頭傳喚。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
(3)訊問。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應當如實回答公安機關的訊問。訊問應當作出筆錄;被訊問人經核對認為無誤后,應當筆錄上簽名或蓋章,訊問人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4)取證。公安機關收集證據材料時,有關單位和公民應當積極予以支持和協助。詢問證人時,證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詢問應當作出筆錄。證人經核對認為無誤后,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5)裁決。經訊問查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照本條例的有關條款裁決。 裁決應當填寫裁決書,并應立即向本人宣布。裁決書一式三份。一份交給被裁決人,一份交給被裁決人的所在單位,一份交給裁決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單位和常住地派出所應當協助執行裁決。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訊部查證。對情況復雜,依照本條例規定適用拘留處罰,訊問查證的時間不行超過二十四小時。
由此可見,治安案件的處理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根據案情不同,治安案件辦案時限也是不同的。普通治安案件通常會在三十日內完成,對于案情復雜的,公安機關可以向上級部門提出延期申請,還可以延長三十日辦案時間。即便是可以延長辦案,公安機關也應該盡快完成案件偵辦,讓受害人的賠償能夠早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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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連臣律師,1990年獲取律師資格,國家注冊一級建造師、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招標師、國家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山東省首批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高級經濟師、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中國人民大學MBA,直接從事企業高管5年以上,具有較豐富的企業管理工作經驗。長期從事房地產法、建筑工程法律法規理論研究教學和實務操作,專業底蘊深厚,實踐經驗豐富,是資深的復合型專業律師,曾擔任多家房地產企業、建筑類企業高級顧問和法律顧問,成功的辦理了一批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質量糾紛、建筑工程質量糾紛、建筑工程結算糾紛、企業股份糾紛、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糾紛案件,為當事人挽回大量經濟損失,較好的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贏得了社會好評。本人秉承的理念是做律師要有:愛心、誠心、公心、忠心。對當事人以誠相待,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忠實的維護法律為己任。 業務范圍: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2、第三方催收工程款,3、投標咨詢指導,4、代理投標質疑、投訴和訴訟,5、招標文件負面清單分析,6、各類房產糾紛(1、各類房屋產權糾紛,2、房屋質量糾紛,3、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4、小區共有部分使用糾紛,5、物業管理糾紛 6、小區規劃糾紛 7、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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