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犯罪和團伙犯罪的區別是什么
單位犯罪和團伙犯罪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①犯罪的主體不同。共同犯罪的主體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共同的犯罪,單位犯罪的構成主體是單位,行為主體是主管和直接責任人。
②犯罪的主觀心態有區別。共同犯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而單位犯罪的主觀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③承擔刑事責任的方式不同。
二、單位犯罪的界定
所謂單位犯罪就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所犯的罪,系個人犯罪的對稱。此種觀點認識到了單位犯罪與個人犯罪的區別,也揭示了單位犯罪的主體范圍,但它實際上是對刑法條文的一種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單位犯罪即單位所犯的罪,這又犯了循環定義的邏輯錯誤。
單位犯罪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者由有關負責人員決定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與前一種觀點相比,該說區分了單位意志與個人意志,但它所說的單位犯罪只限于主觀上的故意,這與刑法中規定的少數過失的單位犯罪相背離。此外它強調的單位犯罪以非法利益為要件,無疑又縮小了概念的內涵。因此,在八屆大五次會議審議的時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決。
單位犯罪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法定單位,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由有關負責人員代表單位決定,為本單位謀取利益而故意實施的,或不履行單位法律義務、過失實施的危害社會,而由法律規定為應負刑事責任的行為。此觀點克服了以上觀點的不足,明確地把過失犯罪納入其中,這與刑法之規定是一致的,同時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為要件,準確地揭示了單位犯罪的本質特征。
單位犯罪與團伙犯罪其存在的差別在于,單位犯罪強調的是單位犯罪,其承擔的法律責任與團伙犯罪存在差異。但是兩者都是屬于犯罪行為,根據我們相關的法律規定,將根據案件造成的社會影響程度,給予犯罪嫌疑人合理以及嚴厲的處罰。
單位犯罪的主體包括哪些?
如何斷定是單位犯罪,單位犯罪認定?
逃稅罪單位犯罪雙罰制的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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