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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的查辦過程中,如果發生辦案人員與案件中的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為了確保案件查辦的公正,可以申請辦案人員回避。那么,辦案人員申請回避范文是怎樣的?律霸小編為您提供以下范文供您參考。
一、辦案人員申請回避范文
回避申請書范本
申 請 人: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 X區XX路XX號XX座XX房。
被申請人:XX,男,XX市XX區XX派出所民警,在《XXXXX故意傷害案》中任辦案人員。
XX,男,XX市XX區XX派出所民警,在《XXXXX故意傷害案》中任辦案人員。
XXX,男,XX市XX區XX派出所民警,在《XXXXX故意傷害案》中任辦案人員。
請求事項及理由:
申請人系《XXXXX故意傷害案》犯罪嫌疑人,現案卷已移交貴院審查起 訴,鑒于此案有退回重新偵查的可能,申請人有如下請求回避的原因。
被申請人在《XXXXX故意傷害案》立案前,申請人曾向省公安廳投訴被申請人刑訊逼供野蠻執法的行為。為避免本案不公正處理,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條第四款的規定,申請被申請人回避。
望批準。
二、自行回避的情況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案人員,包括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人民檢察院的檢察人員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偵查人員,只要有下列情況中的任何一種,應當自行回避,而且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這種情況主要是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本人就是本案的當事人,包括是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刑事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或者是這些當事人的近親屬的,其中包括是他們的丈夫、妻子、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姊妹的。有這種情況的案件顯然是不能再由他們辦理。作為案件的辦案人員,同時又是案件的當事人,或當事人的近親屬,無論作出怎樣的判決,其公正性都將會受到懷疑,同樣也不會讓人信服。因此,法律要求他們自行回避。另外,案件的其他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2.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這種情況主要是指,辦案人員及其近親屬雖然不是本案的當事人,但案件本身與他們有利害關系,對案件的處理,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他們的利益,這樣也會影響他們在審理過程中依法公正地辦理案件。因此,他們也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因為在案件的偵查階段,證人為本案提供過證言,鑒定人為本案提供過鑒定結論,如果他們繼續辦理此案,容易受他們當初提供的證言、鑒定結論的影響,不利于全面、公正地審理案件,認定案件事實的客觀性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是以維護當事人的權利的身份而參加訴訟活動的,一般要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他們如果作為辦案人員繼續辦案,將容易產生主觀片面的認識,會使案件的公正審理受到影響。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辦案人員也應當自行回避。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這里所講的其他關系,我們可以理解為諸如朋友關系、上下級關系,還有像老同事、老戰友等方面的關系。另外可能還有與當事人有過恩怨或者與當事人有借貸關系等。由于辦案人員與一方當事人存在這樣或那樣的關系,都有可能受主觀意識的影響和支配,從而進一步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因此法律要求他們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知情的,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辦案人員申請回避范文,希望對您有參考價值。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符合回避條件的辦案人員應當自行回避,如未自行回避,案件當事人可書面申請辦案人員進行回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徐州律師。
辦案人員回避,由所在機關進行處理
申請辦案人員回避格式是什么樣的
有關治安管理辦案人員回避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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