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辦案效率,縮短辦案周期,盡快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糾紛,法律規定一些簡單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那么具體哪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呢,本文將做具體闡述。
簡易程序的特點
1、起訴方式簡便,當事人可以口頭起訴;
2、受理程序簡便,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請求解決糾紛,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擇期審理;
3、傳喚方式簡便,法院可以簡便方式傳喚、通知當事人、證人,不要求必須采用傳票、通知書形式;
4、審判組織簡便,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5、庭審程序簡便,不必按照普通程序那樣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法庭調查、辯論等;
6、審限短,從立案次日起3個月內審結,并且不得延長;
7、重視調解,當事人同時到庭的可以先行開庭進行調解。
哪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
1、結婚時間短,對婚前財產、共同財產雙方當事人意見比較一致,爭議不大的離婚案件;結婚時間不長,當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規定不準結婚的疾病的離婚案件。
2、權利義務關系明確,雙方無大爭議,只是各自堅持已見,在給付金額多少和何時給付上有爭議的追索贍養費、扶養費和撫育費的案件。
3、確認或變更收養、撫養關系,雙方爭議不大的案件。
4、借貸關系明確、證據充分和金額不大的債務案件。
5、遺產和繼承人范圍明確、遺產數額不大的案件。
6、事實清楚、責任明確、賠償金額不大的損害賠償案件。
7、事實清楚、情節簡單、是非明確、爭議焦點集中、爭議金額不大的其它案件。
以上是律霸小編整理的關于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瀏覽!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案件無罪辯護流程
2021-03-17銀行按揭貸款需要繳評估費用嗎
2020-12-20配偶被判刑,婚姻關系如何解除
2021-02-21合同無效認定有哪些部門負責
2020-12-24學生在校時受傷學校承擔責任嗎
2020-12-08一房多租詐騙15萬,一房多租構成犯罪嗎
2021-01-16如何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2020-11-14勞動爭議管轄權是什么意思
2020-12-29產品質量保險的保險范圍是什么
2021-01-16人身保險從業資格證書如何取得
2020-12-05保險拒賠引真空地帶爭議
2020-11-20保險人能否因保險標的物轉讓未批改而拒賠
2020-12-25離婚后可以變更保險受益人嗎
2021-03-06航空公司騙旅客下機改簽延誤應如何理賠
2021-01-24保險人在多少天內可以全額退款
2020-12-09車輛貶值損失保險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2021-03-14拍賣的房子有交土地出讓金嗎
2020-12-17拆遷范圍是有哪一級政府劃定的
2021-01-18拆遷房在未辦理房產證時能否改名字
2021-01-30共同共有房屋拆遷后補償款怎么處理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