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決后保險公司不執行怎么辦?
1、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法院判決不執行的后果
法院的判決是賦予國家強制力的,你應該主動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個后果:
1、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措施很多,可以對你的住宅進行搜查,包括拍賣、變賣、扣押你的財產,凍結你的銀行帳戶,還可以查封你的住宅。
2、如果拒不執行,法院可以處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罰款,并且可以重復適用。
3、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情節嚴重的,就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就算經過了以上處罰,行為人還是要承擔賠償責任,除非永遠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如果只是暫時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會中止執行,等到行為人有財產可以執行的時候,法院就會恢復執行。
三、判決書不執行幾年失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如果說公民發生了糾紛后是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等方式來解決的,法院也是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判決,那么在做出了判決后當事人也是需要按照判決來執行的,如果說當事人拒絕執行判決后,另一方當事人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對方強制執行的,必要時可以依法查詢當事人名下的財產。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怎么處罰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公開宣判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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