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關辦理的繼承人中有外國人、居住在國外的華僑,或被繼承人生前居住在國外,或所繼承遺產的一部或全部在國外的繼承公證事務。
涉外繼承公證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繼承關系中具有涉外因素,所涉及的情況比較復雜,辦證難度較高;二是適用的法律較復雜;三是在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前提下,辦理涉外繼承要有一定靈活性,出具公證書應以便于適用為原則,不拘泥于一種格式;四是涉外繼承公證應由司法部批準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和公證員辦理。涉外繼承公證書如需發往國外使用,通常都需要辦理領事認證手續。
1、涉外繼承公證的管轄。涉外繼承公證由在國內的繼承人依據地或在國內的遺產所在地或在國內的遺產所在地涉外公證處管轄;凡涉及不動產的繼承公證則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
2、申請涉外繼承公證應提交的材料。當事人申請此項公證應填寫涉外公證申請表,注明辦證目的、用途,證書使用地,所需譯文、份數等,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證明和代理權證明。(2)被繼承人和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國外提供的死亡證明應經過公證、認證。(3)遺產狀況證明。(4)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有無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人的證明。(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6)其他有關材料。如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宣告死亡的判決等。
3、辦理涉外繼承公證的審查內容和應注意的問題。公證機關辦理涉外繼承公證,除按照我國法律、法規和公證程序規定辦理外,還要參照與繼承有關國家的法律和國際慣例,主要審核以下內容:(1)被繼承人的情況。(2)遺產的范圍、數量,有無放棄繼承權的人等。(5)應適用哪國的法律。
公證處審查后,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事人具有繼承遺產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繼承的意思表示真實,遺產真實,繼承關系合法的,應當區分情況,按法定程序出具公證書。
涉外繼承的公證書可分為兩類:
一是繼承公證書,主要用于在國內辦理有關涉外繼承手續使用,也發往部分國家使用。
二是與繼承有關的公證書,主要是發往域外,供當事人辦理繼承手續使用。如親屬關系公證書、婚姻狀況公證書、死亡公證書、放棄繼承權公證書、無遺囑公證書等。
律霸網婚姻家庭律師提示您,辦理涉外繼承公證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時效問題。有的國家對繼承的時效規定較短,有的國家認證時間很長。為了防止因超過繼承時效而給國家和當事人帶來經濟損失。為了防止因超過繼承時效而給國家和當事人帶來經濟損失,公證機關應及時辦理涉外繼承公證,及時出具有關公證文書。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有哪些
2020-12-01學生做臨時工老板不給錢犯法嗎
2021-01-30別除權的基礎權利是什么
2021-03-23締約過失責任是什么
2021-01-05離婚共同債務是否繳納訴訟費
2021-01-27房產證在房屋中介手里不肯退怎么辦
2020-12-27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2021-01-02試用期的時間是多久
2021-03-03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具體有哪些
2020-11-24勞動糾紛法官會受賄嗎
2021-01-04被保險人范圍及人壽保險理賠申請人的要求是什么
2021-02-01人壽保險索賠需要提供什么資料,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2020-11-20購車險小心“高投低賠”
2020-12-17保險合同是諾成合同嗎
2021-03-02保險公司可以隨意停售在售短期健康險嗎
2021-03-07快速理賠需要帶什么,流程是怎樣的
2020-11-16車險拒賠可以起訴業務員嗎
2021-01-12保險公司理賠程序有哪些
2021-03-23車在收費停車場被劃怎么索賠呢
2020-12-22承包林地有林權證嗎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