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特點是什么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二)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是:
1、行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為;
2、客觀上必須發生了致人死亡的結果;
3、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主體;
(四)本罪在犯罪主觀上的表現為過失,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兩種,該過失是針對死亡結果而言。
如何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一)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構成本罪,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索;
1、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后果。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為人必須實施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在這里,行為人的行為可能是有意識的,或者說是故意的,但對致使他人死亡結果發生是沒有預見的,是過失。本罪屬結果犯,行為的故意并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這點同有意識地實施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行為的故意殺人罪不同。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可以分為作為的過失致人亡行為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兩種情況。
3、從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必須具有間接的因果關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
(二)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行為的結果抱有過失的心理狀態,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三)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自然人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過失致人死亡罪如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的,應當立案。本罪是結果犯,行為人的過失行為必須造成他人死亡,才構成本罪,予以立案追究。于未造成他人死亡,不以本罪論處,但是,如果導致他人重傷,構成犯罪的,應當以過失人重傷罪立案偵查。
在實際中,我們要減少打架的事件發生,就能避免犯此罪。如果您咨詢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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