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法關于國家賠償標準是多少?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二、申請國家賠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國家賠償申請書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出副本。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申請書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申請人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賠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
(5)有證人的,載明證人姓名和住所。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提供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注銷的情況說明;
3、委托起訴的,應當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授權委托書應當明確代理權限。
國家賠償標準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民眾收入水平的提升在一直提高的,各地依法審理國家賠償的案例的時候都要按照此標準去進行計算。如果是侵犯到公民人身安全的,比如對其進行毆打和刑訊逼供的,在315.94元的基礎上乘以相應的倍數進行賠償的,可是有關部門在調整國家賠償標準的同時,進一步的去修正國家賠償法的不完善是很有必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全文
申請國家賠償范圍是怎樣的
最新國家賠償法司法解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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