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主死亡后手機號能繼承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權法》《合同法》《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目前來說,我國沒有法律直接規定手機號碼是否為遺產而可繼承,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延伸,手機號碼可以作為機主的動產,既然是個人財產,那么就應該可以繼承。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不隨著債權人死亡而終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的規定,債權可以繼承,所以根據手機號碼使用者與公司簽訂的《入網服務協議》,手機號碼使用者對《入網服務協議》享有的權利可以繼承,由此手機號碼應可繼承。
由此法律界普遍認可的結論是:手機號碼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但是手機號碼的使用權可以繼承。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機主已經死亡了,那么留下的手機號碼是不能夠進行繼承的,因為手機號碼屬于國家所有,但是手機號碼的使用權是可以進行繼承的,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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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蘇成生律師,男,漢族,中共黨員,執業證號12205200210566592。2002年——2016年執業于96101部隊法律顧問處,處理過大量涉軍維權案件,現為通化市昱誠律師事務所職業律師。對預防糾紛發生、減少當事人訴累,有獨到經驗。 當前業務強項:擔任政府機關法律顧問,商事合同審查與訴訟,有處理應急突發問題、歷史遺留疑難問題的豐富經驗。經常處理家庭婚姻、交通事故、拆遷承包糾紛、工亡討薪糾紛等常見案件。 電話:13943571065 人生格言——“人生目標是應該通過堅守信念,而不是屈服來實現的。在追求人生目標的道路上,我從未放棄!盡管這條路注定會走得很艱難,很孤單,但是上天不會辜負每個人的勤奮和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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