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申請仲裁要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仲裁法規定,申請仲裁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仲裁協議。
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及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后簽訂的仲裁協議書。
仲裁協議既是當事人授權仲裁機構解決爭議的依據,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轄權的依據。因此,當事人之間訂有仲裁協議是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沒有仲裁協議,而只有一方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不得受理。
2.仲裁事項屬于受訴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當事人申請仲裁解決的爭議事項必須屬于《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范圍,并且不屬于《仲裁法》第3條規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項。
3.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即申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予以保護的合法權益以及要求被申請人履行實體義務的具體內容。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請求是否合理,所依據的事實是否真實,理由是否正確,需要由仲裁委員會進一步確定,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時,只要提出具體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可。
二、仲裁一裁終局
《仲裁法》第9條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一裁終局的基本含義在于,裁決作出后,即產生法律效力,即使當事人對裁決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出起訴。
所以一裁終局,不僅排除了中國沿用多年的一裁二審的可能性,同時也排除了一裁一復議和二裁終局的可能性。
當事人在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之后,那么就會啟動仲裁程序。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過程中,當事人也是有權委托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參與仲裁活動,除此之外還可以向仲裁委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等等。對于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只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而不允許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仲裁的執行期限是多久
申請仲裁的條件
申請仲裁員回避的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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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人現執業于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研究生學歷,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經辦過很多的民事糾紛,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婚姻繼承、交通事故糾紛。在刑事辯護領域,也取得了很多的取保候審,緩刑,罪輕辯護等成功的案例。本人有著扎實的理論基礎,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法律實務經驗,工作中有著高度的責任感,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為客戶解決問題,不讓客戶多花一分冤枉錢!目前,張留紅律師有固定的合作團隊,在辦案過程可以利用一切資源為客戶尋求真正具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真正做到了只要客戶委托了我們團隊的任一個律師就相當于擁有了本團隊全部律師資源,可以得到所有團隊律師的幫助,從而使客戶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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