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割房產公證書有效期是多久?
公證書只是一種證明文書,證明其本身是沒有期限的。
但其公證的內容可能有期限。內容具體有沒有期限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39條、40條規定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二、房產分割協議公證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請與受理
一)申請。
《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
第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
4、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本公證處管轄”。公證處受理后,要在公證登記簿上登記;公證事項的承辦人應制作受理通知單發給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并開始建立公證卷宗。
公證處還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擬定法律文書。
(二)審查
公證審查是指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后,在制作公證書之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所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公證審查是公證活動中最重要的階段,是確保公證質量的關鍵環節。
(三)出具公證書
公證書本身都沒有時間限制,至于協議是否有時間限制,這就看雙方在協議書中的約定了,如果已經完成了房子的過戶,那也沒有必要再對房產分割協議去辦理公證了。
辦理收養公證所需的材料
遺囑公證有效期是多長?
根據規定公證遺囑能否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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