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在當今社會是危害社會安定的一種犯罪活動,其中黑社會性質的尋釁滋事會對嚴重破壞社會生活秩序,殘害百姓,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各種損失,因此對于該項犯罪,必須采取措施進行嚴厲打擊,以下為該項罪名的認定內容:
一、法律規定
根據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對294條的修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該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組織特征
1、組織特征,即具有一定的組織性。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根本性和標志性特征。具體體現在:
(1)有比較穩定的組織;
(2)人數眾多;
(3)有明確的領導者,有比較固定的成員,內部成員之間有嚴格的身份等級和隸屬關系。
(4)有比較明確嚴格的幫規等組織紀律。
2、行為特征,即暴力性和地域性。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重要特征。
(1)暴力性,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在日常生活就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如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進行有組織的犯罪活動時更是以暴力為后盾,其行為上多強調硬碰硬、以狠對狠,而且涉槍犯罪日益突出。
(2)地域性,這種地域性是指在一定區域、行業范圍內,而不僅僅是指在一定區域內,這里的區域既包括自然區域,也包括行政區域。黑社會性質組織大多是在一定區域如一個村、一個區、一個煤礦內稱霸一方,或者是在一個行業,如托運業、建筑業、娛樂業等進行壟斷。
3、目的特征,即追求經濟利益。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最根本的目的。最大限度地獲取經濟利益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建立和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其最終目的。為了獲取最大的利益,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為手段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高額利潤,積累巨額財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通過收取保護費、綁架、搶劫等原始暴力手段獲取經濟的原始積累,絕大多數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形成的初期都是通過這種手段來積累財富的;
(2)通過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販賣淫穢物品、販賣婦女兒童或人體器官、偷渡、走私毒品等違法行業和違法服務等獲取高額利潤;
(3)利用經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鉆法律的空子向合法行業滲透并以非法手段進行經營來獲取高額利潤、積累巨額財富,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比較成熟或高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4、有“保護傘”存在。每一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被鏟除時都會有一部分官員落馬,在中國現階段已經被摧毀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絕大多數都有保護傘,其差別僅僅在于保護傘的大小而已,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在黑社會性質組織中充當保護傘的官員的官職也越來越大,有的甚至已經發展成網,形成一個巨大的網絡。如廈門遠華案中賴昌星的保護傘牽涉到原福建省省委副書記、廈門市委書記石兆彬、原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原廈門市副市長藍甫,在整個遠華案件中總共處理了包括部級干部至少4人、廳局級干部23人、處級干部84人。
5、對政權的腐蝕性。因為政治權力可以維護和擴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利益,還能使他們減少犯罪的風險,提高犯罪的效能。因此尋求政治保護對他們來說就顯得尤為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拉攏腐蝕政府官員。黑社會性質組織強大的經濟實力為賄賂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賄賂的對象一般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賄賂腐蝕的形式則是多種多樣的。
(1)提供金錢實物、色情服務,對物色好的實權人物直接行賄腐蝕,拉其下水;
(2)提供傭金,拉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入伙,成為犯罪組織重要成員;
(3)通過受腐蝕的政府在某一政權組織和經濟組織內為犯罪組織的頭目謀取職位,直接插手政治經濟管理,使犯罪組織的犯罪活動更為隱蔽和安全。除此之外,黑社會性質組織還對政府官員進行威嚇,以此逼迫他們作出讓步,放縱非法行為。這種現象在基層政權軟弱的地方較多,政府官員畏懼犯罪組織暴力,縱容犯罪使黑社會性質組織在一定區域內形成了“第二政府”。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一手軟——賄賂,一手硬——暴力和威嚇,向國家行政機關特別是基層政權進行滲透,甚至控制了部分基層政權。
由以上內容可以看出,黑社會性質的尋釁滋事的認定應先從對黑社會組織活動的認定著手,且黑社會組織相較閑散的尋釁滋事來說性質更為惡劣,對社會的危害性更大,更應該引起全社會的警惕,為此刑法對于黑社會活動一向是以嚴厲打擊的態勢,以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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