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的遺產是個總體,即包括財產權利,也包括財產義務。它們在繼承開始后同時按照法律規定轉移給繼承人。繼承人接受繼承,意味著依法承受全部遺產而不是只承受遺產中的權利;繼承人放棄繼承,即是對權利的拋棄,自可不再承擔相關義務。
遺產中的財產義務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方面是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這是繼承人對國家所承擔的義務。為了保障國家利益,被繼承人生前欠繳的稅款,自應由繼承人依法清償。
另一方面是一般的財物債務,即被繼承人作為債務人對相對的債權人所負有的給與債務。勞務債務不在其內。這些財物債務多數因合同關系而產生,也可能因侵權行為、不當得利或者無因管理而產生。由繼承人依法清償這些債務,既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財產權益,也是維護一定的經濟秩序,保障正常的民事流轉的需要。
律霸網為您整理離婚協議書、離婚手續、家庭暴力等婚姻法律相關知識,分類齊全,歡迎瀏覽。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點擊律霸網首頁查看,感謝您的訪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破壞軍人婚姻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2021-03-21交通事故確定書可否重新確定
2021-03-06家人經濟犯罪會凍結家人的財產嗎
2021-02-28勞動合同變更時未變的內容繼續有效嗎
2021-02-10購房合同丟失有哪些處理辦法
2021-01-26房屋產權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2021-02-10出租人拒絕維修水管,該怎么辦
2020-12-15航空飛機延誤賠償多少錢
2021-01-05養老保險辦理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1-03-22被保險人死因不明時保險公司的責任該如何承擔
2021-03-06保險法釋義 第一百七十五條
2021-01-21土地承包經營權退出的三換模式是指什么
2020-12-31土地轉讓契約怎么寫
2021-03-24拆遷安置政策參考文獻
2021-02-20房屋拆遷糾紛案件類型
2021-03-02空掛戶口能夠取得多少拆遷補償款
2020-11-30宅基地買賣之后,遇拆遷產生糾紛怎么辦
2021-01-18拆遷補償安置關鍵詞
2020-11-14“住改非”房屋,拆遷的補償模式,有哪些
2021-02-25沒有營業執照,會有停產停業補償嗎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