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它是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以前,繼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繼承遺產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繼承人一旦作出放棄遺產的意思表示,就意味著該繼承人永遠失去了對特定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權,不能再予以撤銷變更了。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繼承人,而且這種意思表示應由其本人親自作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的繼承人作出放棄遺產的意思表示,放棄遺產的繼承人,將不再承擔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義務的責任。
(1)第一順序數個繼承人中的一個放棄遺產的,其應繼承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的其他繼承人繼承;
(2)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遺產的,遺產由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3)全部繼承人放棄遺產的,遺產即成為無主財產;
(4)遺囑繼承人之一放棄遺產的,其應繼承的遺產按法定繼承的方式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子女有贍養能力低保能辦嗎
2021-01-11故意傷害罪的民事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1-27強制執行申請書范文及注意事項
2020-11-24勞動合同是否應當約定底薪
2020-11-23如何證明個人財產與債務無關
2021-01-16貨物質量糾紛能否終止買賣合同糾紛
2021-02-06醫療糾紛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2021-02-06學生宿舍摔傷學校要負責任嗎
2020-12-02小區違章建筑如何處理
2020-11-22保障性住房在沒辦房本前可以抵押嗎
2020-11-13辭職法律如何規定
2021-01-15荊州市交通事故賠償律師:保險理賠指的是什么,保險理賠有什么法律規定?
2021-01-15開車身亡保險賠嗎
2020-12-26保險合同有哪些基本分類
2020-11-22貨車單方事故沒報警保險能賠嗎
2021-02-05釋義保險法第十七條是怎樣的
2020-11-15土地承包的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2021-02-16農村房屋土地轉讓合同怎么寫
2020-12-23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怎么辦
2021-01-14房地產公司拆遷補償款多少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