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喜得千金卻讓情人前夫“當父親”
“多情”老板攛掇漂亮女司機離婚
譚-青告訴記者,1994年,剛剛滿20歲的她從家鄉廣西貴港來到廣東惠州,應聘成為當地大老板陳某公司的一名貨車司機。在后來的來往中,陳老板開始對年輕漂亮的譚-青產生了好感,并在1997年7月把她調到身邊專職開車。就在譚-青為陳老板專職開車不久,她與遠在江門的男朋友區某關系進展順利,很快于1998年6月登記結婚。
讓譚-青感到意外的是,陳老板聽說她結婚的消息后,情緒十分激動,并不斷做她的思想工作,告訴她只要愿意留下來和他一起生活,一定不會虧待她。最終譚-青在結婚半年后即與丈夫區某辦理了離婚手續,據說陳老板為此還付出了一筆不菲的“賠償金”。
偽造他人身份證為女辦“出生紙”
譚-青說,她和丈夫離婚后便和陳老板住在了一起,過起了同居生活。陳老板對譚-青說:“你雖然沒有名分,但我每月可以給你5000元的生活費,我不會對你吝嗇的。”譚-青說她并不貪戀陳老板的錢財,除了每月的5000元生活費,很少向陳老板要錢。1999年7月,譚-青發現自己懷孕了,既高興又擔心。據譚-青說,陳老板聽說她懷孕了,也十分高興,不但要譚-青把工作辭掉,還在深圳龍崗新城花園租來一套房,要譚-青住在那里安心養胎,還花錢在譚-青老家貴港請來保姆悉心照顧譚-青的飲食起居。
2000年2月5日,譚-青在深圳龍崗中心醫院早產,生下女兒譚-莉。據說當時陳老板既高興又不想讓外人知道自己生了個“私生女”,在辦理譚-莉的《出生醫學證明》時,指使手下用譚-青弟弟的照片偽造了一張譚-青前夫區某的身份證,并在《出生醫學證明》的“父親”一欄里填寫了區某的名字。譚-青說,當時萬萬沒有想到,正是這個偽造的“父親”身份,為日后譚-青母女討要財產的訴訟制造了很大麻煩。
案由“私生父”猝死女童無處討要撫養費
未留片言只語“私生父”便辭世
據譚-青回憶,2002年4月中旬,陳老板曾想給譚-青母女留份“遺囑”,以便對母女倆以后有個“交代”,當時遭到她的反對,認為這樣做“很不吉利”。一周后,陳老板因肺病在汕頭市第三人民醫院突然死亡,關于“身后事”,陳老板沒有留下片言只語。當譚-青得知陳老板死亡的消息時,他的遺體已經被火化。譚-青說,自己一下子陷入深深的悲痛中———撫養孩子的經濟來源突然斷了,自己又沒有工作,孩子今后的生活該怎么辦?譚-青試著找到陳老板的家人,希望他們給孩子支付一筆撫養費,以解決孩子生活上的后顧之憂,但遭到陳家的斷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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