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與乙結婚后幾年無子女,后來,甲與丙發生曖昧關系,生了兒子丁。此事只有甲、丙二人知道。丙與妻子結婚后也無子女,因此,丙對丁愛若掌上明珠。丁后進入了美術學院,成了有名的畫家。后丁結婚,丁婚后也無子女,三年前其妻病故后沒有再結婚。今年8月,丁遇車禍身亡,留下的遺產有:存款47000余元,現金20000余元,彩電、冰箱等家用電器和家具、衣物若干。
甲和乙是丁的當然繼承人,但丙卻突然向乙言明丁是他新生兒子,并要求繼承丁的遺產。在乙的逼問下,甲只得說了實情,乙與丙為繼承丁遺產發生糾紛?請問,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可以繼承非婚生子女的遺產嗎?
根據上述的情況,我認為乙、丙和甲,對丁的遺產都有繼承權,應當由他們三人共同繼承。
首先從丁與丙的關系看,他們是生父子關系。毋庸諱言,丁是非婚生子女,甲與丙不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你們各自有配偶,卻又發生兩性關系,生育丁,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也是違法的。但他們的錯誤和違法行為并不能改變甲丙與丁之間的血緣關系。換句話說,丁與甲丙是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所不同的他是非婚生子女,這一點甲與丙都明白,雖然乙(當然也包括丁本人)“不知內情”,但并不能因此而改變甲丙與丁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
總之,甲與丙共同所生的丁這一法律事實,不會因為他人是否知道而改變。按照我國《婚姻法》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薄胺腔樯优碛信c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蔽覈?a href='http://www.7756740.cn/jicheng/1.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繼承法》第10條在解釋子女時還特別強調,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他與婚生子女同屬于父母遺產的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當然我也應當指出,法律上所規定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只是一種期待權,還不是既得權,也就是說,法律上所規定有期待權的繼承人,不一定能實際既得權,也就是說,法律規定有期待權的繼承人,不一定能實際既得遺產,有的人也可能由于法律規定的某種原因而喪失繼承權。比如說有的繼承人有我國《繼承法》第7條規定的行為之一,是會喪失繼承權。但是從上述情況看,丙對其非婚生子丁沒有喪失繼承權的行為,因此,應當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其次,從丁與乙的關系看,他們之間實際已形成撫養關系,這種關系可視為繼父子關系,也可視為實際的收養關系,這一點乙可能不會完全同意,但也是一種無法改變的法律事實。據此,乙對丁的遺產也有繼承權。至于甲與丁是生母子關系,當然有權繼承丁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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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律師個人簡介 ? 張繼平,男,1978年4月28日出生于湖南省宜章縣,畢業于湖南師范大學?,F在湖南銳鵬律師事務所做專職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以來,始終秉承誠信做人、勤勉敬業、優質高效的執業理念。刑事辯護據理力辯,一辯到底;民事代理竭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當事人利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擅長于刑事辯護、經濟合同糾紛、侵權責任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曾為多家企業做過法律顧問工作,深受各個企業領導及員工的好評。代理的房地產集體訴訟案件有保利蘇仙林語業主訴郴州市乾嘉盛房地產有限公司、福城立欣洲業主訴郴州江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案件效果良好。 座右銘:勤思善學,仗人間義。 聯系電話:13549576738 QQ: 13549576738 郵箱:1354957673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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