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兒子協議書怎么寫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的,贈與協議書要載明贈與人與受贈人的信息,贈與房屋的信息、雙方權利義務等的內容。
相關法律規定
第十二條?【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房屋贈與能不能撤銷
關于贈與能不能撤銷的問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同時,根據《城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的規定:“房地產轉讓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因此,房產贈與人贈與的房產還未過戶或者沒經過公證的,可以撤銷贈與。如果房產贈與行為有救災、扶貧等性質或者經過公證了,就不可不撤銷了。
但是,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的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予人可以撤銷贈予: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因此,如果房屋贈與人想撤銷贈予行為的原因是這三種情況,即使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也同樣有權撤銷,不過要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過了時效就喪失撤銷權了。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的,贈與協議書要載明贈與人與受贈人的信息,贈與房屋的信息、雙方權利義務等的內容。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安警察能否與外國人結婚,其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16離婚給女方贍養費標準
2020-11-18政府部門可以做抵押權人嗎
2021-02-07購房簽約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1-18員工與公司解除合同能否要到賠償
2020-12-22簽訂集體勞動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2021-01-02實習協議包括哪幾部分
2021-01-27上海隔離期間工資怎么算
2021-03-09產品責任保險賠償處理
2021-02-09保險公司報備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相關事項有哪些
2020-11-29無證駕駛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3-20用人單位欠繳保險如何維權
2021-03-23保險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2021-01-05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索賠時怎樣行使權利?
2021-01-26轉包的土地是否合法如何判定
2020-12-20按份共有的拆遷怎么賠償
2020-11-24以航拍圖來確定違章建筑合法嗎
2021-03-13保障具體拆遷措施有哪些
2020-12-11拆遷房離婚過戶給孩子的流程
2021-03-24農村拆遷補償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