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識不清楚怎么贈與房屋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老人意識不清楚沒有辦法辦理贈與的整個手續流程,所以不能贈與只能選擇繼承了。
贈與必須符合一下規定:
1、贈與人必須是房屋產權的擁有人,同時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贈與人和受增人均屬自愿,有書面贈與協議(合同),并辦理公證;
4、房屋贈與必須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審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5、受增人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6、不得為逃避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如債務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等而設定?贈與;也不得為規避法規管理,如繳納稅費等而設立贈與。?總之,房屋贈與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贈與合同的終止事由
第一,贈與合同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第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后,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予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第三,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與人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老人在意識不清楚的情況下,贈與房產這種情況一般是不可以的,只能選擇繼承的方式,因為在簽訂贈與合同之后需要公證,公證必須要老人意識清楚才行,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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