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幾天跑了算騙婚嗎
不算的。我國沒有騙婚這樣的罪名。以婚姻為幌子,騙取當事人錢財的,數額較大的行為,不是騙婚罪,應該定性為詐騙罪。
婚姻詐騙,簡稱婚騙,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俗稱“放鴿子”是最常見的婚姻詐騙形式。婚姻詐騙已經演變成利用真實身份和證件進行合法登記結婚的新型詐騙,這種也是最難打擊的。
刑法上的虛構事實,就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實,騙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虛構全部的事實,也可以是虛構部分事實。隱瞞真相則是指掩蓋客觀存在的某種事實,這種事實如果為他人知道,便不會將財物交給犯罪分子。
借婚姻騙取財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范圍,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行為以刑律處理。
目前,我國的《婚姻法》對以合法婚姻形式詐騙他人財物的不法行為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這使得眾多的不法分子鉆了法律的空子,從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詐騙他人的財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結婚十幾天跑了并不一定是騙婚,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女方是在欺騙了自己的感情或是金錢的話,可以問問律師有什么解決的方法。自己的另一半在結婚十幾天跑了之后,覺得對方的行為構成了騙婚了,可以找律霸網上的律師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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