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與職務侵占罪的區別
無因管理和職務侵占罪最大的區別是法律性質不同,無因管理是屬于民事糾紛,職務侵占是屬于刑事犯罪,無因管理承擔民事責任,職務侵占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十三條?【無因管理】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無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無因管理是債的發生原因之一,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為避免他方利益受損失而對他人事務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事實行為。無因管理的法律后果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管理人的管理行為合法。
無因管理雖然沒有合法的依據,但該行為阻卻違法性。這是因為雖然無因管理是管理人沒有法律上的義務而管理他人的事務,但是目的是為了他人的利益,符合社會公序良俗,從而阻卻了違法性。因此,基于無因管理的“避免他人利益受損”這一點,無因管理是合法的,其產生的債權也受到法律保護。
2、形成無因管理之債。
無因管理的一個最重要法律后果是產生無因管理之債,管理人因管理受益人的事務而遭受財產或人身損失,受益人應當補償管理人的損失,因此在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間形成了債務關系,也就是無因管理之債。無因管理之債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這些:
(1)因管理中的管理人享有費用償還請求權。管理人因其無因管理行為而付出了一定的費用,如保管費用、維修費用,這些費用本來應該是受益人付出的,故而管理人享有向受益人主張費用償還的請求權。
(2)理人的給付義務。管理人在進行無因管理之時,應當遵循謹慎義務,實施適當管理行為,同時負有及時通知被管理人的義務。
(3)理人的損害賠償義務。在管理過程中,管理人因自己沒有謹慎管理,從而造成被管理人的財產損失的,應付損害賠償義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無因管理和職務侵占罪最大的區別是法律性質不同,無因管理是屬于民事糾紛,職務侵占是屬于刑事犯罪,無因管理承擔民事責任,職務侵占承擔刑事責任。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高級管理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1-01-18公司提前解散時怎么賠償員工
2021-01-21打官司沒錢請律師該怎么做
2021-01-24戶口被注銷婚姻關系如何處理
2021-03-18打借條必須需要擔保人嗎
2021-03-25單身不想結婚,可以收養小孩嗎
2021-03-22再婚老人遺產糾紛相關內容
2020-11-20訂婚一個月可以退婚嗎
2021-01-04請假時間累計多久解除勞動關系
2020-11-21什么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13競業限制合同無章有效嗎
2021-02-27用假身份證被辭退單位同樣要賠償
2020-11-21公司經濟性裁員的規定
2021-01-15可以不解除合同直接停社保嗎
2020-11-12交通意外險理賠會賠多少
2020-11-16房屋財產險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2021-02-08解除保險合同的手續及風險
2021-01-24出險和理賠時要注意什么
2021-01-25遭綁架致死屬意外 可獲保險理賠
2021-03-14法院可以查封個人失業保險金嗎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