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有繼承權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必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且我國《婚姻法》、《繼承法》關于配偶之間有繼承權的規定也只適用于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夫妻。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在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的該怎么辦呢?
針對這一讓會現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6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事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五條的原則處理。”因此,根據該法第5條的規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法定結婚的條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為事實婚姻,男女雙方互有繼承權。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經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有繼承權;未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無繼承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事實婚姻是否可以繼承對方遺產的知識,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經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有繼承權;未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無繼承權。如果你有其他疑問,可以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離婚如何請求損害賠償
2021-02-17湖南省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工作方案有哪些
2020-11-26減資和股權變更能否同時做
2020-11-11欠條沒有手印生效嗎
2021-01-02打架沒有傷情鑒定能處理嗎
2021-01-21貨物質量糾紛能否終止買賣合同糾紛
2021-02-06個人購買住房是否免征印花稅
2020-12-27試用期最長可以約定多久呢
2021-03-20辭職是否必須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23無償合同中止履行需要通知嗎
2021-01-13疫情耽誤上班工資怎么算
2021-01-24合同爭議是否應該先仲裁再訴訟
2020-11-24對工傷認定不服可申請仲裁嗎
2021-02-11什么情況下勞動仲裁支持經濟補償金
2020-11-21公司末位淘汰給賠償嗎
2021-01-03也談《無證駕駛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3-01拼車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以營運性運輸拒賠說得通嗎
2021-02-13保險司法鑒定可以自已做嗎
2021-01-22法律對殘疾人投保是如何規定的
2020-11-28機動車保險事故發生后的索賠方式有哪些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