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賄的種類有什么類型?
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具體分為對個人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三種情況:
1、對個人行賄罪立案標準
對個人行賄涉嫌下列情節之一的,應予定罪:
(1)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不滿一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賄的;③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④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對單位行賄罪立案標準
對單位行賄涉嫌下列情節之一的,應予定罪:
(1)個人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2)個人行賄數額不滿十萬元、單位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②向三個以上單位行賄的;③向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行賄的;④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3、單位行賄罪立案標準
單位行賄涉嫌下列情節之一的,應予定罪:
(1)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賄的;③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④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二、判刑標準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和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犯罪對象是公務人員個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用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違反國家規定,給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數額較大。
3、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賄人對于自己行賄行為的目的、性質都十分清楚,但為了謀取私利而仍然為之的故意行為。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當今社會中也是會有許多不法分子為了達成自己的不法目的或者是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一定的財物后就是屬于行賄罪,那么當出現了行賄行為后后也是會對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以及社會大眾的利益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所以說司法機關在發現了受賄行賄的行為后也是會根據涉案情節和造成的后果進行處罰。
個人行賄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行賄罪判多少年
犯單位行賄罪怎么處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期間能享受年終獎嗎
2021-03-22公司倒閉孕婦賠償標準
2020-11-14泉州商標注冊流程是怎樣的
2021-02-11被保全的財產還能質押嗎
2021-03-05如何判定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2021-02-03老婆出軌還要起訴離婚如何處理
2021-02-27拆入資金用于什么方面
2021-02-08企業什么情況下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2020-11-29人壽保險合同生效后還能變更嗎
2020-11-29學生意外傷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06如何向航空公司索賠損失
2020-12-31投保前最關心的有哪些事
2021-03-26撞傷行人駛離現場,返回時掉頭撞樹如何理賠?
2021-03-16開車碰到人保險怎么賠
2021-03-13如何定性保險利益
2020-12-03保險原則有哪些
2020-11-29選擇保險公司三要素
2020-12-10土地開發股權全部轉讓違法嗎
2020-11-23土地轉讓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哪些
2021-02-18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有誤解該怎么辦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