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私了協議書有效么?
有效。
首先,協議最好交警主持,達成調解(有第三方主持方為調解,增加證明力)。如果你們雙方自行簽訂和解協議,你作為甲方,則傷者應該作為乙方(而不是他的家屬)。
其次,協議的內容,最好在開頭部分寫明事情經過:從發生事故一直到交警作出認定書為止。“一次性支付醫藥費”,最好這么寫:一次性支付x元,作為此次事故的全部賠償費用。
最后,你們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只要是出自雙方之間真實意愿,不違反法律規定,自然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
交通事故私了后能反悔嗎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即可以“私了”。
一種情況,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但一方在協議履行階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訴,一般這種情況,法院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處理;另一種情況,是在簽協議時,由于醫院技術水平條件等因素,導致未發現一些損害擴大的事項,那么在確認予以發現時,可以運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規定,重新確立損害數額來進行訴訟。
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后,賠償義務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對事故事實無爭議,但對賠償數額達不成協議的,賠償權利人可持《協議書》到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賠償義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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