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任何一家公司不論規(guī)模大小,其實都非常的忌諱內部的員工打架斗毆這種事情。平時同事之間因為互相存在著競爭的關系,所以有些矛盾在所難免,但公司的本意是希望通過這種競爭壓力激發(fā)員工工作的動力的,當員工在公司內部打架斗毆的話,一般都是會罰款或者最嚴重的開除的。導致有一部分員工就比較關心勞動法打架斗毆的規(guī)定是否有相關依據(jù)?
勞動法打架斗毆的規(guī)定是否有相關依據(jù)?
勞動法沒有對職工打架的處罰規(guī)定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jié)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jiān)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fā)現(xiàn)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chǎn)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chǎn)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打架斗毆一般是屬于治安行為,而我國的勞動法是用來約束勞動關系的,這兩件事情根本就不是一種性質,所以不可能通過勞動法來約束打架斗毆的。所以用人單位針對打架斗毆的員工進行處罰,這是要根據(jù)內部制定的員工規(guī)章制度決定的,這不屬于勞動法的管轄范圍。
最新打架斗毆的處罰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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