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受賄罪是通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來實施的,很容易與受賄罪相混淆。那在司法實踐中,受賄罪和單位受賄罪要怎么區(qū)分呢?具體來說,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的區(qū)別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受賄罪和單位受賄罪要怎么區(qū)分
1、什么是受賄罪
受賄罪,是指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2、什么是單位受賄罪
單位受賄罪,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jié)嚴重,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手續(xù)費的行為。
3、(個人)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之間的區(qū)別:
(1)個人受賄罪的主體是自然人,即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單位受賄罪的主體為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
(2)個人受賄罪中,行為人索取他人財物不以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必要要件,而在單位受賄罪中,無論是索取他人財物還是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均以為他人謀取利益為要件。
(3)個人受賄罪不以情節(jié)嚴重為要件,但單位受賄罪必須以情節(jié)嚴重為要件,單位情節(jié)較輕的受賄行為不能認定為犯罪。
(4)個人受賄罪是個人中飽私囊,將索取或者非法收受的他人財物歸個人所有。單位受賄罪是將賄賂收歸本單位占有。
二、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的區(qū)別有哪些
1、兩者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后者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
2、兩者的立案標準不同。前者的立案標準為,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后者的立案標準為,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司法實踐中,單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領導決定形成的,只要該領導者決定后實施的受賄行為是以單位名義進行的,并且非法利益也歸單位,就應認定為單位受賄罪。如果是單位成員(主要是領導)假借單位名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但把財物占為己有的,則應按個人受賄罪處理。
?法律規(guī)定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多少
?行賄受賄罪定罪認定標準是什么?
?受賄罪中的哪些行為會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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