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提供偽證屬于詐騙嗎
不屬于詐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及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他如果在民事訴訟中提供偽證的話這個時候一般不會構成犯罪,更加不會構成詐騙,詐騙通常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來騙取利益。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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