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后劃分賠償對方不簽字怎么辦
關于賠償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要是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訴,按照法律程序來處理。機動車一方有保險的話,一般先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付,交強險的最高賠付金額是122000元,但不同傷情下賠付的最高額不一樣。
另外,不同的商業三者保險,賠償的范圍會有所不同,因此保險賠付會和保險險種有關系。保險公司應當在限額內先承擔責任,之后不夠的才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承擔責任。但賠償義務并不會因為目前沒有賠償能力或者拒絕賠償就可以不用賠的。當賠不起的時候,受害方會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法院判決書下來后,根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一旦申請執行的話,就是什么時候有財產什么時候履行賠償義務,執行的財產性質可以是賠付方的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等。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交通責任認定書已經下來之后,如果說對方不簽字,那么這種情況也不要緊,只要是這個責任認定書真實有效的,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強制執行,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拆遷補償協議公證書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2021-03-07翻墻上網是違法行為嗎
2021-02-17職務發明的申請權是單位嗎
2020-12-19簽訂交通事故的賠償協議應注意哪些
2021-03-06哪些支票可以掛失?遺失支票該如何處理
2021-03-22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例
2020-12-25男女沒辦理結婚證該怎么離婚
2021-01-22女方懷孕期間男方出軌怎么辦
2020-12-04治安處罰規定的責任年齡限制
2021-03-15按揭房注銷抵押登記要多久
2020-11-11法院保全銀行卡的期限
2021-03-17是不是只要雙方沒有簽訂合同,就不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何劃分
2021-01-21合同法律風險識別的定義是什么
2021-02-19受賄刑事申訴狀模板
2021-01-28滿半年漲工資包括實習期嗎,
2021-01-25達到人身意外傷害標準的應該滿足哪些要件
2021-01-22人身保險投保書什么意思
2021-01-24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存在的問題及難點
2021-02-01賠對方7320元 保險公司僅付2139元
2020-11-09交通事故不理賠情形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