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機要陪去醫院嗎
肇事司機不需要陪去醫院。肇事方的義務是賠償損失的義務,而不是陪同去治療的義務。
相關法律知識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看完本文的內容介紹之后,大家就要清楚其中的規定。這也是實際中我們需要了解的問題,才能知道在法律上對于這種情況的規定。一般來說在出現交通事故之后,肇事司機不需要陪去醫院,只需要支付相關的費用。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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