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結案后可以重判嗎
原則上不可以。交通事故已結案,表明協商協議已經簽字或法院已經判決生效,就不能再重新訴訟。
既然交通事故已經經法院判決處理,那么文書上一般都會注明本起交通事故已經處理完畢,雙方再無瓜葛或其他糾紛。故原則上都是不可以再重新起訴的。
如果覺得法院判決有問題,可以選擇上訴途徑,或者再審申請。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要是交通事故已經結案了,當事人對于案件判決要是存在著爭議,認為交通事故判決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話是可以去要求重新審判。對于交通事故結案后想要重判應該要怎么做,最好多與相關專業律師咨詢,律霸網可以給你提供這類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九級傷殘能主張贍養費嗎
2021-02-07軍人外遇出軌怎么離婚
2020-12-11發律師函能解除合同嗎
2021-03-09公司增資步驟是什么
2021-02-02商標法對商標侵權行為有何規定
2020-12-30緩刑與死緩的區別是什么
2021-03-23扣押勞動者工資作為保證金的勞動合同無效
2021-03-18海事訴訟被請求人的財產包括哪些
2020-12-19沒收手機是侵犯財產權嗎
2021-03-13九級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04兒子對父母不孝可以斷絕關系嗎
2020-12-072020年快遞員猥褻客戶,快遞公司是否承擔責任
2021-01-16租房怎么防中介風險
2020-12-17無產權房拆遷補償安置能到補償嗎
2020-11-17工會會員享有哪些權利
2021-03-19試用不合格單位怎么證明
2021-03-19勞動糾紛一審終審怎么撤銷
2020-12-31意外險保障范圍
2021-02-09如何區別第三者責任強制險與責任險
2021-02-04保險合同條款要遵循什么原則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