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資產罪怎么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的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是什么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持有國有資本的企業(以下統稱轉讓方)將所持有的企業國有產權有償轉讓給境內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受讓方)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金融類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對企業以各種形式投入形成的權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種投資所形成的應享有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第三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有利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優化配置,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護國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可以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六條轉讓的企業國有產權權屬應當清晰。權屬關系不明確或者存在權屬糾紛的企業國有產權不得轉讓。被設置為擔保物權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工作。
由此可見,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必須構成“數額較大”,如果私分的數額不是很大,那么就不會構成犯罪。因此,證明私分的數額到底是多大,就對當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至于此罪的量刑標準,數額較大的話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更多法律相關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復議能復議幾次
2020-12-29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圍是什么
2020-11-1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與應用
2021-01-03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包括哪些
2021-02-11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
2021-01-24交通事故誤工費需要哪些證明
2020-12-12法院強制措施是否影響征信
2020-11-23土地可以進行抵押嗎
2020-12-16二手汽車過戶流程是什么
2020-11-27勞動合同無效怎么辦
2020-12-11非工傷醫療期滿后如何賠償
2021-03-15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
2021-03-16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單方變更工作崗位
2021-02-04家政服務人員受傷能適用雇傭損害關系索賠嗎
2021-03-05意外保險理賠需要什么手續
2021-03-05法律對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23保險合同的解釋適用是擇怎么樣的
2021-02-25人身保險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2020-11-30保險公司拒賠是否合理
2021-01-06機動車損失保險的證明材料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