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合伙人財產算盜竊嗎
屬于盜竊。合伙人出資的財產,應該是合伙財產,不是其個人財產。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盜竊未遂的分類:
未遂分為不能犯未遂和能犯未遂,這個區別在于主觀意識的不同;如果屬于能犯未遂,雖然沒偷到,但所有犯罪行為已經實施,因主觀之外的原因而被抓,已有犯罪事實。
盜竊未遂的立案標準:
我國《刑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由此看出,我國刑法按照犯罪構成的要件,對未遂形態的犯罪作出了界定并規定了處罰原則盜竊未遂的,仍然構成犯罪,不過由于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換句話說,也就是最終的宣告刑還要結合全案的從輕、減輕情節來認定,也應當根據盜竊金額計算。
拿走合伙人財產算不算盜竊?合伙人的財產屬于他個人所有,在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就將其拿走是屬于違法的行為,請大家要能夠認識清楚這個問題。在律霸網上有許多專業的律師,對于自己遇到的事情不確定是否為盜竊時,可以直接詢問他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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