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生活中,很多時候我們都難以區分搶奪罪和搶劫罪,很多人誤以為搶奪罪就是搶劫罪,常常混為一談,其實這是錯誤的。搶奪罪在暴力程度上面要比搶劫罪輕,并且此時的暴力對象是財產而不是被害人。而在認定構成搶奪罪的時候,也要看是否滿足規定的立案標準。那搶奪罪金額立案標準是什么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搶奪罪金額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267條的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
搶奪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搶奪公私財物的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構成搶奪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通過、7月20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第1條的規定,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二、搶奪罪怎么判刑
搶奪罪也是數額犯,一般來講,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兩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1、數額達到5百元以上不滿5千元,一般可處6個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數額達到3萬元,一般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增加刑罰量的情節
搶奪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財物的;搶奪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利用行駛的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以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取款人為搶奪目標的。搶奪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多次搶奪或搶奪多人的;為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而搶奪的;在重要的大型會展、運動會等公共活動場所搶奪的;搶奪致人人輕微傷、輕傷的。
4、減少刑罰量的情節
因生活、學習、治病等急需而搶奪的;案發前自動歸還被害人財物的;因一念之差偶然犯罪的。
一般搶奪公私財物,未經行政處罰處理,依法應當追訴的,搶奪數額累計計算。 搶奪罪是數額犯,刑法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即構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對搶奪犯罪量刑時,法官會綜合考慮犯罪數額、次數、犯罪動機、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確定應當判處的刑罰。至于搶奪罪金額立案標準,上文中已經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2020年最新搶奪罪量刑標準
2020搶奪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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