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定義
當事人因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其他有關土地的權利歸屬問題發生的爭議。具體而言,就是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同時對未經確權的同一塊土地各據理由主張權屬,根據各方理由難以解決的土地權屬矛盾。
特征
①主體的多樣性,土地所有權的爭議一般發生在國家和集體之間,集體和集體之間;使用權的爭議則是發生在國家和集體之間、集體和集體之間。也有發生在國家或集體和個人以及個人和個人之間。
②客體的特定性,一般表現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誰所有、由誰來行使問題。
③爭議大都表現為情況復雜、年代久遠、查證難度大以及政策性強等特性。④土地權屬爭議有特定的程序。
主要原因
①相鄰單位或個人之間權屬界線不清。
②實地面積與批準面積不一致。
③用地手續不完備。
④有關補償、安置等措施未落實。
⑤國家政策體制變動。
⑥土地租賃、借用或重復征用、劃撥等引起土地權屬紊亂。
⑦農田基本建設造成的土地原有狀況的改變和地界變更而又無原始記載,以及其他歷史原因遺留問題等。
處理辦法,相關法律
第一條為依法、公正、及時地做好土地權屬爭議的調查處理工作,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歸屬爭議。
第三條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應當以法律、法規和土地管理規章為依據。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面對現實。
第四條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以下簡稱爭議案件)的調查和調解工作;對需要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擬定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辦理爭議案件有關事宜。
第五條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由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前款規定的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鄉級人民政府受理和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姜云章律師,法學學士,現為四川弘澤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本律師要求自己以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態度、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有效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本人的執業理念。 在辦案過程中逐步形成了聽取當事人陳述耐心細致、法律分析全面精準、應訴策略高效專業的執業特點,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各類法律案件, 在職業過程中,本律師深刻的明白只有自身理論知識的不斷積累提高,才能更好地在不斷變化的社會情況和日趨復雜多變的社會關系中解決實際的案件,才能更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才能給自己的當事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因此本律師一直致力于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研究。 同時,本律師堅持“團隊合作贏未來”的信念,摒棄“單打獨斗、個人英雄主義”的陳舊觀念,努力探索團隊合作運營的最佳模式,以調動團隊成員的所有資源和才智,以期實現自愿的最佳配置從而實現在法律范圍內以最小的成本盡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自驅除所有不和諧和不公正現象。 本著“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執業宗旨在追求公平正義的法律道路上不斷探求。
110可協調租房糾紛嗎
2020-12-04侵權責任中醫保統籌支付部分是否應當賠償
2021-02-24網絡造謠人身攻擊怎么處罰
2021-03-06民法典的基本構成有哪些
2021-02-16租房合同最長多少年
2021-03-22以贍養為條件的贈與能否撤銷
2021-02-17同居子女撫養協議樣本
2021-03-17如何確定交通事故管轄法院,交通事故上訴的程序
2021-02-10小產權房可以打官司嗎
2021-01-23喪偶婦女的財產繼承是否會因子女少分
2021-01-25試用期時間有啥規定
2021-03-11詳細解釋勞動法試用期的約定
2020-12-28拾得遺失物應當妥善保管,重大過失致其損壞要賠償嗎
2021-03-20外貿合同怎么認定簽字效力
2021-01-31意外險的保險責任有哪些
2021-02-06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定義是什么
2021-02-11失足墜崖保險賠付嗎
2021-02-03哪種情形必須導致保險人免責
2020-12-05一車投保兩份交強險能否都獲賠
2021-01-29保監會等發布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