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命賠多少錢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為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終結,隨之而來還有殯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標準。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特別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
1.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從性質上說屬于人身損害賠償范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確定道路交通事故中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應當把握以下幾點:
(1)確定賠償基數。按規定,死亡賠償金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笆茉V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前面已有詳細闡述,此處不再贅述。
(2)確定賠償年限。按規定,死亡賠償金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3)支付方式。按規定,死亡賠償金必須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況的處理。按規定,賠償權利人能夠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60周歲以下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或者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
60周歲以上75周歲以下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或者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死亡農村居民的實際年齡-60)];
75周歲以上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或者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
2.城鎮居民的死亡賠償金
確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城鎮居民的死亡賠償金,應當把握以下幾點:
(1)確定賠償基數。按規定,死亡賠償金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
(2)確定賠償年限。城鎮居民的死亡賠償金賠償年限的確定與上述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賠償年限的確定基本一致,此處不再贅述。
(3)支付方式。按規定,死亡賠償金必須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況的處理。按規定,賠償權利人能夠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60周歲以下城鎮居民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60周歲以上75周歲以下城鎮居民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死亡城鎮居民的實際年齡-60)];
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3.如何選定受訴法院
死亡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地的標準計算,因此受訴法院地的選擇與死亡賠償金的數額有密切聯系。按照民事訴訟法的管轄規定,對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一般為: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當事人在起訴前可查閱當地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選擇標準高的地方法院管轄更為有利。在選擇受訴法院時需考慮訴訟的成本,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如路途遠近、賠償標準的差異比例、在當地訴訟是否方便、地方性保護等。
4.胎兒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問題
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導致胎兒死亡的,對胎兒的死亡是否也需賠償死亡賠償金?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無需賠償。由于胎兒尚在母體中,其并無民事權利能力,我國目前的法律只考慮胎兒將來的繼承問題,對于胎兒的其他利益未有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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