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針對網絡詐騙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1、甄別詐騙匯款要靠大數據
銀行開始啟用大數據防范。
2、止付、凍結仍需提高效率
盡管部分銀行有預警、員工不停勸阻,卻仍有受騙人執迷不悟。在目前“儲戶存取自由,為儲戶保密”的銀行服務條例約束下,較為現實的做法還是緊急止付、凍結資金。
遭遇信息詐騙3分鐘內報警,是凍結、追截涉案資金的最佳時機,有可能資金實現原路返還。但目前警方、銀行、受害人之間難以快速溝通,案件處理流程較為復雜,較難抓住“黃金3分鐘”。
《“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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