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違為什么在各地突然興起,所有違建都要拆除嗎?
違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筑。
1、建也是有分類的。
我們可以按照不同法律的規定,將違建分為違法用地和違反城鄉規劃兩大類,這兩種違建所依據的法律、負責查處的部門和程序均有不同。
2、建也不一定必須拆。
關于違反城鄉規劃類的違建,《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均有規定,對于那些一般違法的違建,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的影響的,就不必采取進一步的強制拆除措施。如果是嚴重違法的違建,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或是當事人不停止建設、不改正的,就要強制拆除了。另外,我們都知道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當前還存在大量《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法》實施前建設的房屋,對這樣的房屋,行政機關就不應以現行法律規定去認定處置。
二、違章建筑具體包括以下五種情況: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農村違建房拆遷補償標準一平方多少錢?
拆遷方能用航拍圖來認定違建嗎?
買了違建的房屋遇到拆遷怎么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環境侵權人要承擔哪些損失和費用
2020-11-19同居關系可要退回彩禮嗎
2021-01-26機票退票費如何認定
2021-02-18父母是億萬富翁能要贍養費嗎
2020-12-23異地執行拘留的法律規定
2021-02-04法律中規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2021-01-27雇傭關系能認定工傷嗎
2021-01-31孩子臉部在商場受傷誰負責
2020-11-09住房公積可以取出來嗎
2020-12-12離職工資過一個月才結算合法嗎
2021-02-01職工在廠里吃早餐時猝死能否認定為工傷
2021-02-2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與人壽保險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1-01-12怎樣為車輛買保險
2020-12-07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索賠期限
2021-01-18貨損保險合同代理是如何發生的
2021-02-21保險合同變更的類型
2021-02-06對方全責保險理賠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26固定資產的財產保險價值可以為賬面余額嗎
2021-01-28醉酒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是否需要進行理賠
2021-02-03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