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用主體是誰
現(xiàn)在只有國家機關才有權征收,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國家征收土地是以國家強制力來實現(xiàn)土地所有權的依法轉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機關才能行使這項權力,非法定的機關和單位是無權這樣做,比如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組織實施者。
二、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怎么辦?
1、對耕地征收補償不滿意該怎么辦?
當前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對于被征收人的權益保障是比較完善的。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guī)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對農村集體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前有組織聽證的環(huán)節(jié),如果村民對補償數(shù)額、補償?shù)挠嬎惴绞接挟愖h,可以在聽證時就表達異議。征地批復后,如果認為補償不到位,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方式來解決。
2、對房屋征收補償不滿意怎么辦?
對于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補償問題,法律也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評估階段,《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需要說明的是,對于拆遷補償款項是和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區(qū)位、建筑結構、裝修裝飾、具體用途等因素相關的,如果對拆遷補償?shù)臄?shù)額有異議,最好在評估階段就及時溝通。
土地的征收與房屋的拆遷,并不是就連在一起。因為有些時候被征收的僅僅是土地,因為土地上不存在房屋,那自然也就不會出現(xiàn)房屋一并被拆遷的情況。對土地的征收和對房屋的拆遷,其實對應的補償標準不同。若是被征收人對土地征收補償或者房屋拆遷補償不滿意的話,也是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來維護自身權益。
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最新標準
集體土地征收程序是怎樣的?
集體土地征收政策的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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