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介紹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交通事故有人身事故和物損事故兩種。人身事故是交通事故中一切涉及人員死傷的事故。世界上多數國家規定,因交通事故受傷者不須住院治療的列為輕傷,須住院治療的列為重傷,在30天以內死亡的為事故死亡。以經費損失計算事故的標準,各國甚至一國不同地區都不相同。美國有的州規定總的經費損失在100美元以上的事件為事故。中國現在規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損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損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為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知情者有義務提供情況
知情者向公安機關或者司法機關提供證言,檢舉揭發肇事逃跑者,這也是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的。《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為了查明事故發生的情況,以便認定事故責任,依法作出處理,必須由知道事故發生情況的人提供證言。因此,凡是知道事故發生情況的人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提供證言,對此,《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有所規定。主要是接受詢問,必要時出庭作證,如實陳述。
如果知道肇事逃逸者,證人更要迅速向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檢舉、揭發提供逃逸者情況:一是逃逸者的年齡、性別、衣著、面貌特征,逃逸車輛的車型,是大客車、小客車還是大貨車、小貨車等,二是逃逸車輛的顏色,是綠色、紅色、藍色、黃色還是乳白色等。三是逃逸車輛的號脾顏色、號碼、文字等。四是逃逸車輛有無裝載貨物,裝的什么貨物等。五是逃逸車輛的車身上有無文字,什么文字等。六是逃逸車輛肇事的地點、時間和駛離的去向等。以便公安機關及早分析案情,布置力量,將逃逸者緝拿歸案,依法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對發生交通事故知情者有義務提供情況的介紹。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知情者是有義務提供事故的當時的情況的,這種有利于案件的進行。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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