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03年5月,王某某謊稱北大教授,利用騙取的身份證和照片,注冊登記了一家空頭公司。隨后以收取入股金、保益金、網絡空間注冊費等名義,騙取個人及單位人民幣共計787750元。
案例二:楊某廷、楊某廣、劉某某、張某某利用假車牌、行車證及駕駛證,通過青島港八號碼頭某貨物配載中心、石家莊市鋼材市場貨運中心、臨沂市**托運配載有限公司等單位配貨員的配貨,將貨物中途騙走。四人交叉作案6次,涉案金額806964元。
案例三:姚某、遲某某、高某某與另五名在逃嫌疑人交叉作案,冒用魯業貿易中心名義,簽發空頭支票購買貨物,共騙得六個單位花生油、鋼材等物價值人民幣940000余元。
此外,還有犯罪嫌疑人冒充監察局長、外貿公司處長、警備區司令員等騙取他人財物。
綜觀上述案件,上述幾類詐騙罪有以下特點:
一、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三、詐騙手段多樣。在這些騙子中,有的冒充軍官、機關干部;有的偽造車牌駕照、用假身份證騙取真營業執照,手段令人眼花繚亂。
要想避免上當受騙,要做好兩點:
一是不輕信陌生人。當遇到陌生人搭訕,以高額利益、高級身份引誘時,千萬要頭腦清醒,別因一時貪心因小失大;
二是多審查。詐騙者的證件、材料、介紹信等多是偽造,一定要多留心,向相關部門核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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