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征收工作本來就是帶有強制性的,只不過這種強制性也相應的受到相關文件和法律制度的約束,畢竟政府作為執法機關在征收土地的時候也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程序不對拆遷戶仍然可以向國家有關部門舉報。別看現在政府的拆遷工作已經很頻繁了,但是仍然有絕大多數的市民根本就不了解在我國強制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
在我國強制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
1、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布后果: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后果:列入補償范圍。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我們通過政府征收土地的這一系列的程序就應該知道,其實對大家所以關注的征收的范圍和補償等沒有必要急于的在方案沒有出臺之前就去打聽各種小道消息的,因為政府都會先進行了公告,把方案的這些讓市民們先了解了,確認沒人提出爭議以后才有正式實施的。
?
?征地補償款分配時,如何處理?
?征地補償協議書是怎樣寫的?
?征地補償費發放時間是多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死亡事故認定書下來會拘留嗎
2020-11-10不安抗辯權需要還定金嗎
2021-03-17強制拆遷是否能申請國家賠償
2021-03-25虛假勞務派遣如何認定
2021-03-04國家賠償應當向誰申請
2021-01-25按份共同保證先訴抗辯權
2020-11-25車禍得到對方諒解可不可以免刑事責任
2021-03-17犯罪過追訴時效了怎么給黨紀處分
2021-01-10尋釁滋事罪行政處罰會拘留多長時間
2021-02-28侵權責任糾紛能否申請支付令
2020-11-27如何判定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2021-02-03公司合同書上寫著半年內離職扣工資合法嗎
2020-11-19已取得預售還可以做在建工程抵押嗎
2020-11-19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方式是如何的
2021-01-31跟房屋中介機構訂立合同要知道什么
2021-02-07銀行的勞務派遣合同和正式員工待遇有什么區別
2020-11-27手寫無勞動關系模板是怎樣的,手寫是否有效
2021-03-03勞動人事爭議是一裁終局嗎
2020-11-23人身保險重復保險的賠償原則有哪些
2021-03-18朱某借車給同事吳某,借車發生事故能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