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后有兩種情況,報警、自行處理。
1、報警:
有幾種情況必須要先報警,比如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碰撞交通設施和一些公用設施;車輛損失在3000元以上;事故雙方對責任確定有爭議的;重大的交通事故。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規定》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七)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2、自行處理
情節輕微的可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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