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
由于15歲少年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也就是說不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是不構成敲詐勒索罪的。
構成敲詐勒索罪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行為人為一般犯罪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為人必須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財物,這是敲詐勒索罪最主要的特點。威脅和要挾,是指通過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精神上的強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懼,產生壓力。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多種多樣,如以將要實行暴力;揭發隱私、違法犯罪活動;毀壞名譽相威脅等等。其形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還可以通過第三者轉達;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
在取得他人財物的時間上,既可以迫使對方當場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總之,是通過對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實行精神上的強制,使其產生恐懼、畏難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財物。
3、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債權人為討債而威脅債務人的,則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對刑事責任年齡作出規定如下:
一、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四、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綜上所述,15歲少年并不會構成敲詐勒索罪。但是,我們不能拿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當保護傘,對于年紀小的進行敲詐勒索的,也是要進行處罰的。希望這些內容可以幫到您。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我們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做無罪辯護不成功會被重判嗎
2020-11-23因為合并公司注銷怎么處理
2020-12-03房屋抵押登記手續是怎樣的
2021-03-18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權
2021-02-22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個人財產有什么區別
2021-03-25何為“自書遺囑”
2021-02-17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標準
2020-12-30解除合同需要給對方合理期限嗎
2021-01-01如何確定競業限制的范圍
2021-01-09公司沒簽合同員工主動離職可以告公司嗎
2021-01-17法律是如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
2020-11-07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一般是幾個月
2021-01-30雇傭關系受傷怎么賠
2020-12-112020疫情期間裁員怎么賠償
2021-03-22勞動糾紛收集證據如何才是有效的
2021-01-26勞動爭議業務提成算工資嗎
2021-03-21飛機航班延誤賠償標準
2020-11-08保險合同有哪些體現形式?
2021-01-06劉某訴某保險公司――帶病投保糾紛案
2021-03-12二手車車險不予理賠的情況有哪些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