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法玩忽職守法律責任是什么?
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guī)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給予處分或者由監(jiān)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
公務員被辭退,或者開除,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領取經(jīng)濟補償,只能領取辭退費或者享受失業(yè)保險。只要認真工作,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不違反工作紀律,公務員一般不會被辭退或者開除。
二、玩忽職守犯罪構(gòu)成是什么?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由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guī)章制度,玩忽職守,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本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chǎn)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chǎn)。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guī)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義務,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各級行政機關和各級司法機關,因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由過失構(gòu)成,故意不構(gòu)成本罪,也就是說,行為人對于其行為所造成重大損失結(jié)果,在主觀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過失造成的。
綜上所述,公務員法中對公務員的任免、考核及法律責任等都做出規(guī)定,對于存在玩忽職守行為的公務員,看情況認定法律責任。對于不構(gòu)成犯罪的,單位可以對其警告記過或者降級,這是行政處罰,如果情況嚴重構(gòu)成犯罪,則由檢察院追究刑責。
玩忽職守罪能判緩刑嗎?
該如何認定玩忽職守罪?
公務員玩忽職守罪怎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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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顏忠軍律師,湘潭大學法律本科學歷。2002年通過首屆全國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15年以上律師工作經(jīng)驗。 顏忠軍律師,勤勉、敬業(yè),熱心公益事業(yè)。在婚姻家庭、勞動工傷、合同糾紛、人身損害、法律顧問等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及豐富的實踐經(jīng)驗。 顏忠軍律師,具有嫻熟的訴訟技巧及豐富的非訴訟事務處理經(jīng)驗。從事律師工作以來,辦理了各類案件400余件,盡力維護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深受當事人的廣泛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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