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電是盜竊罪嗎
電力、煤氣、天然氣都是一種無形能源。傳統觀點認為,作為盜竊罪侵害對象的公私財物,一般是有形的物,即可以看得見、摸得著、具有某種固體形態的物。但是,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發展,某些無形能源,例如電力、煤氣、天然氣等逐漸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并被廣泛使用。同時由于這些能源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并且具有可管理的特性。在這種情況下,無形能源作為盜竊罪的犯罪對象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也是當前打擊各類盜竊犯罪的實際需要。因為無形能源具備盜竊罪犯罪對象的三個特征:其一,具有經濟價值。無形能源雖然是一種無形物,但它也是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取得或生產出來的物質。它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是通過市場交換為人們生產和生活提供能源的一種普遍使用的商品,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其二,具有可支配性。電力、天然氣等無形能源可以為人力所控制和支配。其三,屬于動產。無形能源可以利用設備和容器進行傳輸和轉移,因此,也就可以被犯罪分子竊取和占有。以電力為例,在外國刑法典中,對竊電行為的處罰有兩種立法方式:一是增設關于竊電罪的規定;二是進行擴大解釋,把“電”規定在財物的范圍之內,視竊電行為為盜竊財物。在我國,從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電力顯然應當包括在財物之內。
依照能源部、公安部《關于嚴禁竊電的通告》第二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即為竊電: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
(2)繞越供電企業計費計量裝置用電;
(3)偽造或啟封供電企業加封的表計封印;
(4)故意損壞供電企業計費計量裝置;
(5)包燈用電戶,私自增加用電容量;
(6)致使供電企業計費計量裝置計量不準或失效的其他行為。該通告還規定: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當遵紀守法,不應為了貪圖某些蠅頭小利而做出非法行為。因此,律霸網小編不得不提醒大家在生活中不要為了避免繳納高額電費而采取偷電的行為。這樣只會有損我們的自身利益。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咨詢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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