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每年致人死亡的案件不在少數。交通事故早已成為人類的生命財產頭號威脅。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那該怎么處理呢?今天小編就來告訴大家遇見交通事故處理順序是什么。讓大家以備不時之需。
交通事故處理順序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案件訴訟保全是否可以扣押
2021-03-12融資擔保公司能否接受抵押物
2021-03-18新三板精選層如何開戶
2020-12-09和艾滋病人結婚是無效的嗎
2021-03-02發生交通事故訴訟糾紛要做些什么
2020-11-13父母去世房產繼承有期限嗎
2021-03-23陷入套路貸房產被騙過戶怎么辦
2021-03-11見 證 書(處理公民財產事宜)
2021-02-23什么是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2021-01-07哺乳期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嗎
2020-12-13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案例:貨運保險糾紛案
2021-03-10保單轉讓需要經保險人同意嗎
2020-11-25單位不辦保險,員工辭職遭索培訓費
2021-01-21投保人在法律上有什么規定
2020-11-22保險公司不可以解散嗎
2021-02-18空運保險的險種有哪些
2020-12-25冰雹砸車保險賠嗎,如何理賠
2021-02-22兩年沒檢車沒交保險現在想用還能車檢嗎
2021-02-01不愿報警車險拒賠怎么辦
2021-02-21投資型保險合同解除后,保單現金價值歸誰所有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