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罪怎么審理
偽證罪的案件由審理涉及提供偽造證據案件的法院進行審理,法院將開庭的相關信息通知案件的相關人員,然后開庭審理。
第一百八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偽證罪如何審理”問題進行的解答,偽證罪的案件由審理涉及提供偽造證據案件的法院進行審理,法院將開庭的相關信息通知案件的相關人員,然后開庭審理。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審的條件和程序
2020-11-26人身權屬于侵權責任范圍嗎
2020-12-07專利侵權如何維權
2020-11-17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取消了嗎
2021-01-16開車不小心撞到人被起訴產生的費用可以理賠嗎
2021-03-26填寫支票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11中止探望權的管轄是怎樣的
2021-03-25非法轉讓土地是否有追訴時效
2021-03-10后媽能告繼子不贍養嗎
2020-12-18商業銀行破產給賠付嗎
2021-01-08失信人員名單多久撤銷
2021-01-13普通員工簽勞動合同注意什么
2021-02-21如何區別勞動工傷和人身損害呢
2021-03-21合同中怎樣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
2020-12-03車輛被炸可不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1-01-26保險合同變更的效力是怎么樣的
2020-12-19保險合同的方式是什么解除的?
2021-02-142020最新人身保險新傷殘標準是什么
2021-01-09車讓人放火了保險賠嗎
2021-01-11什么是保險合同的定義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