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會判什么樣的罪
尋釁滋事罪。
相關知識:什么是尋釁滋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尋釁滋事罪的刑法條文
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與其他聚眾擾亂的區別
1、犯罪動機不同。尋釁滋事罪是為了滿足耍威風、取樂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動機是為了實現個人的某種不合理要求,用聚眾鬧事的形式,擾亂機關、團體、單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對有關單位、機關、團體乃至政府施加壓力。
2、犯罪形式不同。尋釁滋事罪不要求聚眾,后二者必須是多人以上以聚眾形式出現。
3、客觀方面不同。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行為,或者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行為,或者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后二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沖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4、犯罪主體不同。尋釁滋事罪的所有參與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責任;后兩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的刑事責任。
看完本文之后。對于這個問題都清楚了吧。對于尋釁滋事在法律上就是尋釁滋事罪,對犯罪行為人會處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處罰,這點大家要了解清楚,才能依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著作權怎么申請
2020-11-22會計處理企業擔保問題有哪些要點
2020-12-19怎樣分割房屋遺產
2020-11-18員工激勵股權是否為贈與協議
2021-01-17哪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2021-01-07房屋轉讓居間協議范本
2021-03-18勞動合同變更的方式
2021-03-21離職補償金如何能獲得
2021-02-16被惡意調崗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02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勞動合同的百分之幾
2021-03-03如何確定人壽保險的金額
2021-02-05人身意外險的除外責任有哪些
2020-11-26保險公司車險不賠的情況有哪些
2021-02-03如何處理保險合同無效產生的后果
2021-01-20人壽保險合同非投保人簽字可行嗎
2020-12-24保險合同約定不明 超規用藥全額理賠
2021-03-01患宮外孕不屬保險公司列舉式條款免責范圍
2020-11-25車禍保險賠付多少錢
2020-11-24快速理賠是什么意思
2021-03-06車禍對方責任保險公司怎么賠
2021-02-07